根据学校相关教学文件的要求,结合我院各专业办学实际,本着公开、公平与公正的原则,本学院特制定生命科学与技术学院普通本科学生转专业工作实施方案。
一、组织机构
成立专业调整考核工作组,负责专业调整的实施工作。
组长:李德超、杜志强
副组长:赵宏宇
工作小组成员:王晓东、邢永强、巩东辉、徐永斌、程立坤、孟虎
秘书:教学办主任、学工办主任
二、转入细则
(一)申请转入条件
1. 思想品质优良,身心健康;
2.学习成绩在原专业排名前50%以内,原专业学习的必修课不及格门次不得超过两门;
3. 经学院考核小组依据学生综合情况讨论是否接受转入,必要时可组织学生进行综合面试。
(二)有下列情况者,不得申请转入:
1. 在校期间受到警告(含警告)以上处分;
2. 招生时确定为定向、委托培养等;
3. 无学籍或正在进行学籍处理;
4. 无其它正当理由。
(三)转入专业名额
转专业人数控制在转入专业学生总数的20%之内。
生命科学与技术学院2024级各专业可接受转专业人数

三、转出细则
(一)申请转出条件
1. 思想品质优良,身心健康;
2. 符合学校规定的学院各专业学生均可申请转出;
3. 学院优先考虑以下学生转出:
(1)学院内部专业间学生的转专业申请;
(2)退役后复学学生的转专业申请。
(二)有以下情况之一,不予转出:
1. 招生时确定为定向、委托培养等;
2. 无其它正当理由。
(三)转出专业名额
各专业对转出人数不做限制。
四、其他事项
1. 确有特长(如学术论文、科技创新、科研获奖等),或因身体原因,经指定医院诊断证明,按健康标准不适于原专业学习的学生,经学院工作组考核后方可转出和转入;
2. 转入本学院的学生,若存在专业跨度较大的情况,须降级转入;
3. 学生在校期间只能转一次专业;
4. 已办理转专业手续的学生,不得申请转回原专业;
5. 审批通过的学生必须参加当学期原专业的课程期末考试,无故旷考者按学籍管理有关规定处理,同时取消其转专业资格;
6. 秋季学期开学后,学生到转入学院办理报到手续;
7. 转专业学生需修完转入专业培养方案所规定的所有教学环节方能毕业,在原专业所修的相近课程,可提出申请,由转入学院按培养方案要求进行认定并到教务处进行课程替代。转入专业已开设但原专业未开的相关课程,可根据学校的相关规定提出补修申请,随新专业低年级学生开设相应课程时补修。
五、办理程序
1.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根据学校办理时间安排,提交《内蒙古科技大学本科学生转专业申请表》到学院教学办:腾飞楼D207;
2.根据申请报名情况,学院工作小组视情况组织面试,确定转入学生名单并公示;
3.学校审批通过后,公布转专业结果,并进行学籍异动,异动结果下学期生效。
生命科学与技术学院
2025年04月0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