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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命科学与技术学院学生转专业管理规定

发布日期:2021-06-02   阅读:[]


为了稳定教学秩序,保证学生转专业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特制定《生命科学与技术学院学生转专业管理规定》如下:

(一)学院只在学校统一安排的时间内受理转专业申请,其它时间一律不予受理。

(二)关于转入学生规定

1、转入学生名单由学院教授委员会根据学生学习成绩排名及是否适合本专业学习研究讨论确定。

2、学院接收近一学年内成绩排名较前的学生。

3、转入比例原则上不超过各专业人数的20%

4、转入学生需提供原学院党委(党总支)开出的个人思想道德及学习状况鉴定证明。需由原学院党委(党总支)书记及原班主任签字,加盖党委(党总支)公章。

(三)本规定最终解释权归内蒙古科技大学生命科学与技术学院所有。

                                       生命科学与技术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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