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班:
根据中国冶金教育学会《关于2021年度宝钢教育奖推荐工作的通知》(中冶教会[2021]12号)文件精神,现对我校2021年度“宝钢优秀学生奖”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推荐奖项
宝钢优秀学生奖:学校向冶金教育学会推荐一名宝钢优秀学生奖候选人,参加学会组织的评审,在各有关院校推荐的人选中,排名第一的即为学会向宝钢教育基金学会推荐的宝钢优秀学生特等奖提名人。
二、评选范围
我校在籍全日制研究生、本科生、专科生均可参评。
三、评选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模范遵守国家法律和校纪校规,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诚实守信。
2、勤奋学习,成绩优秀,具有一定的学习能力、创新能力、动手能力、灵活运用知识能力、口头与书面语言表达能力(以下简称五种能力);研究生还应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并取得一定的优秀研究成果。
3、尊重师长,友爱同学,乐于助人,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公益活动,能承担社会工作,具有团结协作精神。
4、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身心健康,乐观进取。
四、评选办法及名额
符合条件学生自愿提交申请材料,我院根据评选条件,由学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在民主评议的基础上,本着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择优向学校推荐一名候选人。学生工作部资助管理中心评选确定一名初评人员上报冶金教育学会。(注意:全校名额1人。)
宝钢优秀学生奖奖励金额为1万元/人。
五、评选要求
1、评选中会注重学生的思想素质,着重对学生的学习能力、创新能力、动手能力和灵活运用知识能力以及自我培养意识的考核。
2、评选结果将公示至少3个工作日。
3、按照评审材料要求,请各班进行充分宣传动员、择优推荐候选人。
4、申请者务必于8月27日上午9点前将《宝钢教育基金优秀学生奖评审表》、《2020-2021学年度宝钢奖学金评审项目得分明细表》电子版发送邮箱skybanjiguanli@163.com ,纸质版材料初审后提交院学工办。
六、评审材料及填表要求
1、请按填表说明要求认真填写《宝钢教育基金优秀学生奖评审表》、《2020-2021学年度宝钢奖学金评审项目得分明细表》。
2、《评审表》上请贴好本人二寸彩色免冠近照。
3、按照《宝钢教育奖评颁实施细则》第二十四条,《评审表》中“主要事迹”一栏应具体生动、简明扼要、实事求是地介绍候选学生在校期间所取得的成绩。学生事迹应介绍学生在德、智、体、美、劳诸方面,特别是入校后在“五种能力”方面的现实表现。填写《评审表》要力求做到内容准确、全面、重点突出、文字简练。不得用第一人称。
4、《评审表》中的表格不得随意改动,不得增减页数。要用A4纸正反面打印装订。
附件:
1、《宝钢教育奖评颁实施细则》
2、《内蒙古科技大学“宝钢优秀学生奖”评审细则》
3、《2020-2021学年度宝钢奖学金评审项目得分明细表》
4、《宝钢教育基金优秀学生奖评审表》
生命科学与技术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1年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