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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命科学与技术学院优秀毕业生“春晖奖”评选通知

发布日期:2020-05-27 12:53浏览次数:


 

2020届毕业生离校在即,为树立毕业生中先进典型,发挥榜样示范作用,激励广大学生积极进取,奋发向上,现开展2020届优秀毕业生“春晖奖”评选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评选对象及名额

我院在籍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全院名额1个。

二、评选原则

重点考查学生在校期间的综合表现和能力,包括在思想道德品质、专业学习等各方面表现突出。

三、评选条件

(一)基本条件

1.认真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拥护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祖国、热爱家乡、热爱社会主义;遵守法律法规,自觉维护安定团结和民族团结;

2.思想道德品质优秀,团结同学,热爱集体,热爱劳动;文明礼貌,模范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勇于同不良现象作斗争;

3.热爱所学专业,专业知识扎实,学习成绩优秀;

4.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有一定的文学艺术修养、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强。

(二)在校期间有重大发明创造、见义勇为事迹或为学校、社会做出突出贡献的毕业生,可优先推荐评选;

(三)对响应国家号召献身国防事业,自愿到西部、到艰苦边远地区和基层就业、创业的毕业生,可优先推荐评选。

(四)无挂科记录(必修+专业必选)

(五)在校期间不得有任何处分

四、评选办法

根据申请者大一、大二、大三、大四学年,共七个学期的学习、实践综合测评成绩折合分数后,按总分顺次排名,排名第一者,上报学校审批。(即每个学期学习、实践综合测评按照总分10分进行赋分,总分140分,例:某学期学习测评得分=[10-(学习成绩专业排名/专业人数*10;某学期实践测评得分=[10-(实践成绩专业排名/专业人数*10)

 

 

例如:

 

大一

大二

大三

大四

 

学习(10分)

社会实践(10分)

学习(10分)

社会实践(10分)

学习(10分)

社会实践(10分)

学习(10分)

社会实践(10分)

上学期

3/68

4/68

 

 

 

 

 

 

下学期

 

 

 

 

 

 

 

 

注意:申请人请将申请表(附件3)填写后,后附各个学期学习社会排名(如上表所示)。文件命名:专业+姓名于5月29日18:00前电子版发送至2746520330@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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