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正文

关于开展2021年内蒙古科技大学生命科学与技术学院研究生家庭经济困难资助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11-16   阅读:[]

   根据《内蒙古科技大学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资助办法》等文件要求,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现开展我院2021年研究生家庭经济困难资助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成立研究生家庭经济困难资助评审委员会

   评审委员会负责研究生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的具体组织实施工作,认定结果报研究生院备案。

   二、申请条件

(一)申请者应满足《内蒙古科技大学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资助办法》的相关规定。

(二)申请者需提交个人家庭经济情况自述材料、《内蒙古科技大学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申请表》及符合申请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

三、 评审程序

(一)研究生在规定时间内(111917:30前)向学院提交申请材料和证明材料,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二)学院审核材料。

(三)评审委员会对申请家庭经济困难的研究生进行初审。

(四)评审结果公示3-5个工作日,对评审结果有异议的研究生可向评审委员会提出申诉。

生命科学与技术学院   

                                                                     O二一年十一月十六日

上一条:2021年生命科学与技术学院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认定公示
下一条:生命科学与技术学院关于开展2020—2021学年度校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班集体”评选活动的通知

关闭